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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行业动态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必须保证质量
2014-09-01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日前,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在对某化工品生产企业一批准备海运出口至泰国的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的包装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随禁止了该批货物出口,有效消除了一起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
该批危险货物品名为“双氢化牛脂基二甲基氯化铵”,是一种含有易燃液体(异丙醇)的固体化工品,采用200升开口钢桶包装,为企业首次申报。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该类危险货物包装必须通过Ⅱ类包装的气密试验,而实际上该批危险货物采用的开口钢桶包装并未通过气密试验。如果使用该包装用于国际海运,在长时间的集装箱海运过程中,货物内的易燃液体(异丙醇)有可能以蒸气形式透过桶盖在集装箱内聚集,存在燃烧甚至爆炸的风险。
基于以上案例,吴江局提醒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品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牢固对立质量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核查,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减少不合格情况的发生,确保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质量,让危包不“危”。如有疑问,可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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